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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华东理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作为学校自然科学类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及学术交流等工作的职能部门,统一负责学校自然科学类科技工作战略、方针、政策制定,为全校科技工作创造环境、优化服务,围绕四个面向,为学校一流大学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实支撑。

1. 协助制订自然科学类学校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制订自然科学类科技政策和学校科技管理办法等。

2. 国家、省部级等各类自然科学类基础研究项目、重大专项的组织申报与管理。

3. 各类自然科学类横向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组织校地合作、校企合作等各项产学研合作。

4. 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自然科学类科研基地建设、评估、验收和相关业务管理。

5. 学校自然科学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组织全校自然科学类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开展技术转移等服务。

6. 组织申报国家级、省部级自然科学类科技成果奖励及各类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以及各类科研成果的审查、鉴定、宣传推广和管理工作。

7. 国防科研生产项目管理、国防科研管理资质维护、JMRH发展项目管理及相关保密工作。

8. 全校自然科学类科技经费的管理工作,配合财务、审计部门做好科研经费的使用、监督和决算。

9. 组织和督促各学院推进自然科学类科学技术年度计划项目,做好校内外的协调工作。

10. 协助完成学校科协管理工作

11.自然科学类学术会议、讲座的审核工作。

12.自然科学类学术交流活动管理,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类学会、协会管理,科普及科技扶贫工作。

13. 学校自然科学类科技工作奖励及科技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自然科学类科技档案进行管理和利用,以及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