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项目负责人:
大家好,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展报告提交工作已开始,请各位项目负责人登陆ISIS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由于本年度全校400余份进展报告需要提交,我校网上提交截至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17:00,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尽快完成基金进展报告的填写提交工作,谢谢大家的配合。
重点强调的内容:
1、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通过科研院、财务处审批后进行过设备费预算调整的,请在当年进展报告的“其他需要说明情况”中予以说明,另外特别提醒如果调增设备购置费的,请及时和科研院联系。
2、进展报告中的重要进展和成果,只填写2025年度的,非2025年度的成果不要列入,否则基金委会做退回修改处理。
3、项目负责人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报告中。
填报步骤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进展报告只支持“在线”方式进行填写;
二、报告正文简化为“重要研究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其他需要说明情况”以及“成果目录”部分。
(1)重要研究进展:主要阐述本年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发表论文和取得专利等成果,请利用“成果在线”导入报告正文后面的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目录; 基金委明确要求“无重要进展的请勿大篇幅赘述”,但也不要太过简短。
(2)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简要说明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以及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研究计划调整情况及原因。 没有请写“无”。
(3)其他需要说明情况:前面几部分没有涵盖而需要说明的问题。若有设备费进行过预算调整,请务必予以说明。项目负责人应保持项目组成员稳定,不得随意增减成员,若有此类情况,均需另外向基金委报批。
(4)统一通过“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成果信息。项目负责人通过系统,从文献库中检索研究成果或者按要求格式自行填入。请按照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学术专著、专利、
会议报告、标准、软件著作权、科研奖励、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的顺序列出,其它重要研究成果如标本库、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数据库、获得领导人批示的重要报告或建议等,应重点说明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学术贡献及应用前景等。
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自然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利用“成果在线”将标注了自然基金项目批准号的本年度研究成果“目录”导入进展报告即可。注意该部分的操作说明。
三、只需网上提交电子版,无需提交纸质进展报告。
其他注意事项:
(1)使用“成果在线”录入成果时,必须是2025年度的,请不要将待发表的论文和往年的成果列入进去,但可以列入已有录用通知的。
(2)已投稿但还未有录用通知的论文,如果项目负责人觉得很重要,可在报告正文的研究进展中进行说明。
(3)未标注基金资助的论文不要录入成果在线。
(4)发表的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自然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
项目负责人如忘记ISIS系统用户名、密码,可在线找回。各学院进展报告清单将通过邮件发至院系科研秘书,请各位科研秘书督促负责人按照时间节点及填报要求完成进展报告填报事宜。
科研院联系人: 罗老师 64252413 nsfc@ecust.edu.cn
财务处联系人: 胡老师 64252455
附:今年基金委将加大科研经费管理力度,明年大概率来上海进行基金项目监督检查,下列是科研经费支出重点关注要点(请项目负责人在经费使用中参考并提前自查)
(一)是否存在编报虚假预算的情况
(二)是否在直接费用中列支与本项目不相关支出,比如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或国际合作交流费等费用
(三)是否在直接费用中列支应由教育经费承担的学生培养或论文答辩等费用
(四)是否存在虚假承诺其他来源资金的情况
(五)是否存在委托不具备相关业务资质或经营范围不符的单位进行测试化验加工的情况
(六)是否存在以测试化验加工名义转包科研任务,以隐瞒利益冲突或关联交易,以虚构或增减测试化验加工项目、提高或降低测试化验加工标准,以预存测试化验加工费用等方式,变相转移、套取资金的情况
(七)是否在仪器设备购置、试制、租赁、维护、使用过程中,存在任何形式的浪费、无正当理由的闲置或重复、排他性占用的情况
(八)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实验研究,通过向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或他人付费获取实验研究数据的情况,因不具备条件而委托第三方进行实验获得原始实验记录和数据、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第三方调查统计数据或相关公共数据库数据除外
(九)是否存在列支购买论文、项目申请书、进展报告及结题报告等费用的情况
(十)是否在直接费用中列支打印纸、硒鼓、U盘、个人计算机及配件等通用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费用,列支日常办公用的水、电、气、暖、通讯费、邮寄费、房屋租金等支撑条件费用
(十一)是否超标准发放劳务费,包括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是否超范围发放劳务费,包括给参与本项目及所属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人员发放专家咨询费;是否存在以任何形式回收劳务费的情况
(十二)是否列支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有关费用和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
(十三)是否列支论文润色、编辑、翻译或修改等费用;是否列支投稿时在有关部门制定的学术期刊黑名单或预警期刊名单上发表论文费用的
(十四)是否列支知识产权维护阶段费用
(十五)是否通过虚假合同、虚假票据、虚构事项、虚报人员等弄虚作假,转移、套取、报销项目资金
(十六)是否存在项目资金在原依托单位违规使用的情况
(十七)是否存在项目资金在合作单位违规使用的情况
(十八)是否存在结余经费违规使用的情况
(十九)是否存在项目资金来源和支出渠道不一致的情况
(二十)是否将其他项目的支出调账到本项目
(二十一)是否存在长期借款不及时冲账的情况
(二十二)是否存在项目执行期间经费执行率低于50%的情况
(二十三)是否存在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背科学共同体行为规范等不符合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相关性原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