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规〔2024〕13号
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上海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沪科规〔2019〕13号)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12月31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 联系电话:021-64252925(传真) 邮编:20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