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上海长三角产业技术研发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16   动态浏览次数:10

 沪科规〔2024〕7号


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2022年7月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上海长三角产业技术研发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沪科规〔2022〕4号)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8月28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