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基金】(本校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16:00)管理科学部关于征集2024年度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的通告
发布人:罗妍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15   动态浏览次数:52

     为了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立项机制,做好重大项目的立项和资助工作,管理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面向科技界征集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

  一、重大项目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二、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重大项目立项领域条件。

  1. 建议人应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积极响应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精心凝练科学问题,开展大跨度的交叉研究,提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立项领域建议。

  2. 所凝练的关键科学问题需具有基础性、开创性和前瞻性;目标明确,应聚焦中国管理实践中亟待解决的科学问题。

  3. 国内已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和研究条件,优秀中青年人才储备充足,有望在所提议的研究方向取得较大突破。

  (二)建议人资格。

  1. 第一建议人应是一线科研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长期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经历。

  2. 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总数不超过5人。

  3. 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同年只能提出或参与提出1项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

  (三)立项领域建议的主要内容。

  1. 立项依据。论述与建议领域相关的科学前沿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重阐述重大项目领域建议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2. 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及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科学目标简洁明确,核心科学问题要高度凝练并具前瞻性;围绕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研究内容须有机联系、相互支撑,体现学科交叉性。

  3. 在相关领域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说明我国研究队伍现状及国际地位,着重论述我国是否具备开展相关研究并取得突破的基础和条件。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征集将遵循回避制度,现任科学部咨询委员会委员不得作为项目建议人参与提出立项建议;参与重大项目指南论证和编制的专家,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该重大项目。

  (五)提交立项领域建议书。

  请于2023年12月29日16:00前,将“管理科学部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书”WORD版(见附件),首页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扫描生成的PDF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管理科学部联系人邮箱:heyi@nsfc.gov.cn。

  (六)咨询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

  联系人:何毅

  电话:010-62326898

  电子信箱:heyi@nsfc.gov.cn

 

附件:管理科学部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书


特别注意:本校截止时间为12月28日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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