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普创新奖】关于申报2021年“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31   动态浏览次数:255


沪科基金[2021]2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由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的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以下简称上海科普奖)2021年申报工作,根据《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见附件1)和《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2)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科技三会上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上海科普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上海科普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全面提高公众科学素养,为上海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持。

二、奖励类别

2021年上海科普奖设科普杰出人物奖科普贡献奖科普成果奖科普传媒奖科普管理优秀奖优秀科普志愿者奖健康科普奖青少年科技励志奖及提名奖。

三、申报范围及条件

凡在本市工作且持有本市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或在本市登记(注册、备案),符合《实施细则》相关条件的个人或组织均可申报。2021年部分奖项申报面向长三角地区(详见《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

()科普杰出人物奖授予在本市长期从事科普教育、科普宣传、科普管理,健康科普或其它科普公益项目,尤其在提高公民科学素养或在科研成果科普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具有广泛影响力、产生重大社会或经济效益,并具有典型、代表性科普项目成果的个人。

()科普贡献奖授予在本市科普教育、科普宣传、科普管理中产生显著效益,并具有典型、代表性科普项目成果的个人或组织。

()科普成果奖授予优秀科普活动和科普作品。优秀科普活动主要指由本市单位成联合长三角地区共同主办、承办的具有较高公众参与率,满意度、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各类科普活动:优秀科普作品含优秀科普图书(著作、译著、编著)、科普影视作品、科普音像制品、原创性优秀科普文艺作品(科普剧目、科普广播剧)、科普展教具(含展品和展项)等项目。

()科普传媒奖授予在本市登记(注册、备案)的,专门或主要从事科普宣传,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科普传播载体,包括电视的科普频道或栏目、广播的科普频段或栏目、科普报刊或专栏、科普网站、科普新媒体等项目。

()科普管理优秀奖主要授予长期在本市各区科技、教育、文化、生态环境、绿化市容、医药卫生等相关领域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科普工作,在推动和组织基层科普教育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并具有典型、代表性科普品牌成果的个人。

()优秀科普志愿者奖授予在本市长期从事科普志愿服务工作,在上海市志恩者协会等志愿者组织注册备案的,具有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并能直接或间接为上海科普事业做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

()健康科普奖授予社会各界在本市健康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具有典型、代表性的个人或组织。

()青少年科技励志奖授予在本市就读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在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中具有突出表现的青少年科技爱好者。

四、申报与推荐

()科普贡献奖、科普成果奖、科普传媒奖、科普管理优秀奖和健康科普奖均须以典型和代表性的项目形式申报,且中报个人或组织必须为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成第一完成单位。

()科普贡献奖(个人),科普管理优秀奖、优秀科普志愿者奖(个人)、健康科普奖(个人)及青少年科技励志奖须由个人申报,且只能填写一位项目主要完成人。

()科普杰出人物奖将由专家委员会从科普贡献奖和健康科普奖中通选出符合科普杰出人物奖评审条件的个人后投票选举产生。

()科普贡献奖(组织)和健康科普奖(组织)须由单位组织申报,申报对象的填写须按项目主要完成单位的贡献大小排序,最多不超过5个。科普成果奖和科普传媒奖可选择个人申报或组织申报,其中个人申报的须填写项目主要完成人,如有多人同时申报,按贡献大小排序,最多不超过5人。

()优秀科普志愿者奖(团队)须由单位申报,且只能填写一个主要完成单位。

()同一项目或同一申报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奖项,不按规定申报将视为无效中报处理。

()推荐单位或个人可登录上海科普奖网站下载《推荐单位(或个人)信息表》,并参阅《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进行网上审查和推荐。

()中报个人或组织的申报账号及密码可向所属推荐单位申请,获得账号与密码后登录上海科普奖网站(www.shkpj.org.cn)奖项申报系统,在网上进行填报。申报个人或组织应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附件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内容,按规定的格式上传相关附件,并确认材料完整,真实,可靠后在线提交。

()申报材料包括:书面申报材料1(申报表、附件及证明材料原件的合订本):申极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的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提交。如有项目成果的原始材料(如最新出版的科普图书、影视作品光盘、音像制品或可以证明实物的图片等)须提供1套实物。

五、推荐资格

()具有推荐参评科普杰出人物奖科普贡献奖科普成果奖科普传媒奖健康科普奖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1、市委、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2、市级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

3、市各级协会、学会;

4、各区科委、科协、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生态环境局、绿化市容局等;

5、在沪高校;

6、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个人);

7、有关媒体

()具有推荐参评科普管理优秀奖资格的单位:

1、市委、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2、市级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

3、各区科委、科协、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生态环境局、绿化市容局等;

4、有关媒体,

()具有推荐参评优秀科普志愿者奖资格的单位:

1、上海市志愿者协会及各直属总队;

2、市级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

3、上海市志恩服务公益基金会;

4、上海市各级科普志愿者协会;

5、各区科委、科协;

6、上海科普场馆及基地;

7、在沪高校;

8、有关企事业单位与媒体

()具有推荐参评青少年科技励志奖资格的单位:

1、市委、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2、市级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

3、市级有关协会、学会;

4、各区科委、科协,教育局等;

5、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及上海市校外教育机构(科技馆、少年官、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少科站等);

6、有关媒体,

六、项目成果实施时间规定

项目成果实施时间,是指项目已取得的成果在本市连续开展、推广或应用的时间。

()科普杰出人物奖:科普贡献奖中推荐参评的候选人须具有五年以上的项目成果(含五年,对应条件:项目首次实施应用须在201611日以前)

()科普贡献奖:三年以上的项目成果(含三年,对应条件:项目首次实施应用须在201811日以前)

()科普成果奖、科普传媒奖、科普管理优秀奖:两年以上的项目成果(含两年,对应条件:项目首次实施应用领在201911日以前,其中出版物出版时间必须在201911日以前)

()优秀科普志愿者奖、青少年科技励志奖:近两年的成果(含两年,201911日至今)

()健康科普奖:除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的成果(202011日至今)外,其它参评科普项目成果须满五年(含五年,对应条件:项目首次实施应用须在201611日以前)

其它未尽事宜按《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七、奖励

上海科普奖由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中优秀科普志愿者奖由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和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共同颁发证书和奖金;“青少年科技励志奖由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颁发证书、应用材料(中国)有限公司提供奖金资助。

八、评审过程安排

()网上申报:202163-2021624

()材料受理:2021617--2021625(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专家评审:20217-20219

()社会公示:202110

()颁奖:202111

九、申报材料递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管理办公室(上海科普教育促进中心)徐汇区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1号楼111112-1118室,邮编:200030

()联系人:傅老师

电话:64225391-81118817574454

传真:64225391-819

网址:www.shkpj.org.cn

E- mail shkpj@vip.163.com

特此通知!

上海科普板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

O二一年五月十三日印发

请校内拟申报老师于2021年6月3日前与科研院1007室孙老师、王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64253050

关于申报2021年“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的通知 .pdf2021年上海科普教育创新奖申报工作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