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运行管理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13 号)文件精神,现将学校2020年度教育部工程中心年报进行公示,公示地点在研究生楼10楼科研院公示栏中。公示期为2021年3月22日至2020年3月26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26日17:00之前向科研院提出书面意见,并签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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