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基金】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注意事项及安排
发布人:罗妍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18   动态浏览次数:1068

各学院领导、各位老师:

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了确保此次申报能高效、有序、顺利地进行,我校今年仍采取校、院二级管理制度,各学院科研秘书负责本学院的基金申报形式审查工作,审核无误后统一上报科研院。注:科研院不直接受理教师个人送交的申请,教师个人、科研秘书须做好形式审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请各学院有关领导,各学院科研秘书组织各单位教师进行申报。

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网上已发布。请有意申报2017年项目的老师仔细阅读指南以及相关条例(请特别留意ISIS系统中申报项目的撰写提纲及要求)。

  

申报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7xmzn/index.html

  

申请须知: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7xmzn/sqxz.html

  

限项规定: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7xmzn/xxgd.html

  

预算编报须知: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7xmzn/ysbb.html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种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财务规定详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module503/more.htm

  

面上项目资助金额参考: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7xmzn/01/index.html

  

博士后承诺:说明:/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博士后承诺模板.doc

  

合作协议模板:说明:/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华东理工大学自然科学基金合作协议(新版).doc

(注意:有合作单位的项目必须签订合作协议,并在预算说明书队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定额补助类项目的合作协议无须提交,留在依托单位存档备查)

  

最新申请书填写:自2017年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没有ISIS用户名的申请人请向学院科研秘书索取用户名和密码,告知申请人姓名、学院、邮箱、职称;师资博士后以讲师身份申报,非师资博士后需要承诺书)。

  

我校集中受理基金项目申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请各位老师注意:

201731日—38

各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评审组对本学院的基金项目进行评阅建议,给出评阅意见。

201739日—312

各科研秘书对本学院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有问题的返回修改(包括电子版),汇总各类项目申请书。

2017313日(正式提交最终版)

由于基金委所有项目均为在线提交,后台处理需要一定时间,各科研秘书以学院为单位于313日(周一)1130前报送各类项目纸版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到科研院(科研院不受理个人提交的申请书),电子申请书需负责人在此节点前网上自行提交,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为313日早上800

纸版申请书要求须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但签字盖章页单面打印、订在申请书最后一页,有字面朝外以便于审核签字盖章是否齐全。纸质申请书签名页必须是项目组成员亲笔签名,并保证与电子版申请书版本一致。

注:请各位项目申请人及参与人重视签字制度,务必本人签字。如果有不得已请人代签的情况,请同时提供“代签委托书”(委托人签字的传真或扫描件都可以;该委托书作为附件附在申请书后,只需提供纸质)。对于没有提供“代签委托书”的代签申请书,基金委一经查出,将初筛处理。

  

由于今年基金委所有项目采用在线申报,系统届时会非常繁忙,为了不影响我校本年度顺利申报,请各位老师注意时间结点,按照以上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准备申报材料,逾期递交的申报材料科研院不予受理

请各学院领导和科研秘书配合科研院工作,根据科研院受理工作的时间安排,顺利、有序地完成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

  

科研院联系人:罗妍nsfc@ecust.edu.cn64252413

  

附件:

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申请与资助政策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20171231日结题的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如果是中级职称,可以申报2017年面上项目)。

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015年度和2016年度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7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杰青以外的其他类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二、申请书撰写

申请人登陆基金委ISIS信息系统,按照申请类型的指南要求填写申请书

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811日;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一律填写20**1231日。

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的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有些项目“附注说明”需要严格按《指南》相关要求填写。

申请者信息一栏中的“工作单位”统一填写华东理工大学;所在院系所统一填写:学院全称。“在研项目批准号”是指申请人负责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不包括已结题的或是参与的;联系方式应该准确,尤其手机和电子邮箱,便于发现问题及时联系。

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申请人应避免校外合作者超项申请。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及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的个人简历部分注明:

  (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8)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三、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等文件。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与《条例》和《指南》有冲突的,以《条例》和《指南》为准。

申请人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类型(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二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受聘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在职研究生不得申请各类项目。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人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

四、特殊说明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不同类型项目的资助;

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