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
培育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响应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战略,促进高等学校科学技术水平与科技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作出更大贡献,教育部决定设立“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以下简称“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培育资金”),用以支持科技创新重大项目。为加强“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为指导,注重与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防等国家科技计划的衔接,充分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究基地的作用,其目标是推动原始性创新,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科技创新团队和学术骨干,全面提高高等学校承担国家各类重大科学技术项目的能力,推动我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乃至国家科学技术事业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 “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由教育部负责组织与管理。
第二章申请与立项
第四条 教育部以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的重点领域为依据,在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立项建议方向,确定项目申报指南。
第五条 “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培育资金”资助的重点:
(一)科学发展中具有战略意义,且具有优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前沿性基础研究;
(二)国家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科学与技术问题,对开拓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重要影响或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
(三)围绕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或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依据以及具有广泛深远影响的科学数据积累等基础性工作。
第六条 申报“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具有与国家相关重大科技计划衔接的明确背景;
(二)有创新的学术思想,科学、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有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研究重点突出,能针对关键性科学问题组织多学科科学家合作开展交叉综合研究;
(三)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一支学术思想活跃、科研业绩优秀、团结协作、结构合理的科学研究队伍,可以保障足够时间投入项目工作;
(四)具备良好的研究条件,能充分利用现有的研究基地和工作基础开展研究工作;
(五)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度。
第七条 “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的申请必须符合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一)2名院士推荐并填写《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推荐书》(格式见附1,推荐专家不能同属于一个单位);
(二)5名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部委员推荐并填写《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推荐书》(格式见附1,推荐专家不能同属于一个单位)。
申请者需提交2名院士或5名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部委员推荐并填写的推荐书,方可填报《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申请书》(格式见附2)。教育部负责项目申请的受理、资格审查、制定评审方案及组织评审等工作。
第八条 “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的评审按照专家评议,择优支持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项目遴选。具体程序如下:
(一)教育部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二)教育部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集中评审;
(三)申请单位需要在评审会上就项目的总体目标、研究方案、研究队伍、工作基础、预期成果等进行答辩,评审专家组成员均分别填写评审意见并对是否支持进行讨论和表决,提出立项建议。
“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的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第九条 依据专家评审结果,经教育部审定后,将择优遴选拟资助项目清单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主页上公示,公示期15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即正式批准立项。
第三章实施与管理
第十条 “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教育部根据评审意见及资助项目任务合同书(格式见附3),向项目负责人及其依托单位下达项目批准通知及项目经费。
第十一条 教育部负责“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的总体组织与宏观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专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以及科技发展趋势,编制项目申报指南,并在每年第二季度予以发布;
(二)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项目进行评审;
(三)依据评审结果,择优遴选拟资助项目进行公示及立项,并与承担单位签订任务合同书;
(四)根据任务合同书下达项目经费;
(五)对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和阶段评估检查,根据项目的工作计划,组织项目验收;
(六)其他需教育部决定的有关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科技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所属高校根据项目申请指南编写项目申请书并进行初步审核;
(二)督促项目或课题负责人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研究方案,填写《高等学校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任务合同书》和编制经费预算,报送教育部审查;
(三)与教育部签订任务合同书;
(四)按要求每年向教育部报送所属高校承担的项目执行年报(格式见附4)及各类统计报表和经费预、决算;
(五)根据项目性质和情况匹配部分经费;并为项目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负责项目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
(六)负责向教育部申请和组织项目的结题验收。
第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项目申请指南组织编写项目申请书;
(二)严格执行任务合同书,按规定内容和进度完成任务;
(三)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经费;
(四)按要求报送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格式见附4)及各类统计报表和经费预、决算;
(五)项目结束后,按要求完成结题报告及相关材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 项目执行期限原则为1年半到2年。对于研究期限2年以上(含2年)的项目,每年年底应提交年度进展报告(格式见附4),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于次年1月20日前报送教育部(科技司承办)。
第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中途更换。在项目实施阶段无正当原因离岗不得超过3个月,遇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岗3个月以上的,须安排合适人选代理(组织、业务能力应与原负责人相当),并报教育部备案;离岗超过半年,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由所在学校在离岗之日前1个月内报教育部审批(附更换候选人简历,学术水平、研究能力的文字说明及完成项目的计划等),教育部视情况批准或中止项目执行。因非自身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延期的项目,报教育部批准后方可适当延期完成。
第十六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对计划目标、内容进度、经费预算及承担单位等进行调整时,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职责管理范围提出调整或中止的书面申请报告,报教育部审批后执行。
第十七条 项目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撤消:
(一)配套条件不落实,导致项目难以进行;
(二)项目技术骨干发生重大变化,研究工作无法进行;
(三)组织管理不力致使项目无法进行。
撤消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对已做的工作、经费使用、已购置的设备仪器等情况作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结题与验收
第十八条 项目完成以后,应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结题验收。以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申请书、任务合同书作为执行、检查和验收工作的依据。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一)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应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填写验收报告(格式见附5)。将申请验收函、推荐验收的专家人员名单和全部验收材料一并报送教育部。验收申请一经批复,由教育部组织项目验收。
(二)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应为验收专家提供任务合同书原件、项目验收报告等完整的项目验收资料。
(三)验收专家组由至少7名熟悉了解专业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本校的专家不得超过三分之一。验收专家组应独立、负责地提出验收意见,维护项目的知识产权和保守其技术秘密。
(四)项目结题或验收以后1个月内,验收报告、专家意见、经费决算等相关材料均需经学校科技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教育部存档。
第十九条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验收:
(一)未完成合同规定的研究任务;
(二)未取得预期成果;
(三)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
(四)擅自更改《申请书》或《任务合同书》规定的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第二十条 凡是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未通过或未经教育部批准擅自延期的,教育部将视情况予以通报,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此类项目,同时对承担单位予以核减课题申报数量。
第二十一条 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应注明“教育部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资助”[SupportedbytheCultivationFundoftheKeyScientificandTechnicalInnovationProject,MinistryofEducationofChina(NO……)]和项目批准号,未注明的不予列入验收材料。
第五章项目资金与财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 “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培育资金”来源于《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建设经费。
第二十三条 “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的资助经费按年度拨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专款专用。
第二十四条 “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不得提取项目管理费。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财务和科研部门的管理监督下,按计划合理有效使用资金。
第二十五条 凡使用“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均属国有资产,应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合理使用,认真维护。
第二十六条 “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的资助经费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等支出,也不得用于弥补与项目无关的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入的其他支出。对违反规定的,应当责令其限期返还被截留或挪用的经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因撤消而终止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及时清理账目,编制终止项目的决算并上报,项目所在学校须将已拨经费的余额退还教育部,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附:1.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推荐书(格式)
2.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申请书(格式)
3.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任务合同书(格式)
4.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格式)
5.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验收报告(格式)
附1: 所属学科:
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
推 荐 书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推 荐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推荐日期:20 年 月 日
教育部制
2004年 11 月
一、推荐人基本信息
姓名 | 性别 | 推荐人身份 | 年龄 | 所在单位 | 专业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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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推荐人身份一拦填写“院士”或“教育部科技委学部委员”。 |
二、研究背景(500字)
三、国家需求前景(500字)
四、推荐研究的创新点 (300字)
五、对被推荐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评价 (基础条件、工作基础、研究队伍等800字)
推荐人签名:
附2: 所属学科:
学科代码:
项目类别:
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
申 请 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申报学校(盖章):
填表日期:20 年 月 日
教育部制
2004年 11 月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 负责人 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01男 02女 | 出生年月 | 19 年 月 |
文化程度[ ] | 01博士 02硕士 03本科 | 职称[ ] | 01院士 02教授 03副教授 |
人才计划[ ] | 01国家杰出 02 03教育部跨(新)世纪人才 04其他(请注明) |
联系电话 | | E-mail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申请 单位 情况 | 基地名称 | |
单位名称 | |
实验设备 | 万元 |
其他 主要联合申请 单位 | 单位名称 | 参加形式 1.合作 2.协作 | 单位性质 1科研院所 2高校 3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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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博士研究生 人;硕士研究生 人。 |
其他主要参加人情况 | 姓 名 | 所在单位 | 职 称 | 研究方向 | 本课题中承担的任务 |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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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主管部门 | | 联系人 | | 电话 | |
成果提交方式 | |
项目总经费 | 万元 |
预计完成年限 | 20 年 月 | 申报日期 | 20 年 月 |
二、项目概述(500字)
三、立项的必要性及需求分析(800字)
四、国内外技术现状、发展趋势及国内现有工作基础(1000字)
1.国内外技术现状、专利等知识产权情况分析和国内现有的工作基础 2.国内外未来技术发展趋势 3.相关成果情况 |
五、计划目标及主要研究内容(800字)
1.主要目标 2.技术关键(创新点与技术难点) 3.研究与开发内容 4.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 |
六、技术、经济效益及风险分析(300字)
七、必要的支撑条件、组织措施及实施方案
八、项目进展安排及提供成果形式
九、项目经费预算
经费投入预算 | 经费支出预算 |
科目 | 预算数(万元) | 科目 | 金额(万元) |
教育部拨款 | | 合计 | |
承担单位自筹 | | 明细1 | |
其他 | | 明细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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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十、学校意见
十一、主管部门意见(注: 教育部直属高校不填此栏)
十二、教育部意见
十三、其他说明(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附件)
1.项目负责人的主要研究成果简介:包括已发表文章的题目、时间、刊登文章的刊物名称(需附刊物封皮和文章首页);
2.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情况(项目批复函复印件);
3.获奖或专利情况(证书复印件);
4.已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相关证明材料)……等等。
附3: 所属学科:
学科代码:
项目编号:
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
任 务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起止年限:20 年 月至20 年 月
申报学校(盖章):
填表日期:20 年 月 日
教育部制
2004年11月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负责人 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19 年 月 |
联系电话 | | E-mail | |
其他主要参加人员情况 | 姓名 | 所在单位 | 职称 | 研究方向 | 课题中承担的任务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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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主管部门 | | 联系人 | | 电话 | | |
成果提交方式 | |
总经费概算 | 万元 | 拟申请计划资助 | 万元 |
教育部资助总经费 | 万元 | 第一年拨款 | 万元 | 第二年拨款 | 万元 |
其他经费来源 (请将提供经费方出具的证明,作为其他附件附后。) | 国家其他资助(包括部门匹配) | 万元 |
学校自筹 | 万元 |
地方政府匹配 | 万元 |
其他资金 | 万元 |
合 计 | 万元 |
预计完成年限 | 20 年 月 | 合同签订日期 | 20 年 月 日 |
二、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创新点、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难点和问题)
三、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四、项目年度计划内容及考核目标
项目的年度计划内容及考核目标 |
第一年度 | |
第二年度 | |
第三年度 | |
五、项目经费预算
经费投入预算 | 经费支出预算 |
科目 | 预算数(万元) | 科 目 | 金额(万元) |
教育部拨款 | | 合 计 | |
部门配套经费 | | 明细1 | |
承担单位自筹 | | 明细2 | |
其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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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六、经费匹配承诺意见
七、合同签约各方
主管部门(甲方) 教育部
负责人(签字) (公章)
20 年 月 日
承担单位(乙方)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公章)
财务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开户银行:
账号:
地方教育厅意见:
(注:直属高校不填此栏)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公章)
20 年 月 日
八、共同条款
签约各方共同遵守《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1.乙方必须按要求于次年1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一年度项目进展报告。逾期不报,甲方有权暂停拨款。
2.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如需调整任务或修改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应按《培育资金管理办法》向甲方提出变更内容及其理由的申请报告,经甲方审定后实施。甲方提出变更合同,要与乙方达成书面协议。未经正式批准或达成协议前,双方须按原合同履行。
3.乙方因某种原因致使任务无法执行,而要求终止合同,应视不同情况,部分或全部退还所拨经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乙方没有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终止合同的处理建议。
4.教育部拨款必须按《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开支范围使用,学校配套经费必须按时足额落实。
5.合同执行中,甲方保证应拨经费按时拨到乙方并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时,所拨经费不得拨回。
6.合同正式文本存甲方1份,乙方2份,经费匹配方1份。
附4:
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
年 度 进 展 报 告
填报日期:20 年 月 日
所在学校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资助年限 | 20 年 月至20 年 月 | 资助金额 | |
(一)本年度研究工作的进展和成果 |
(二)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和进度 |
(三)本年度经费使用情况 |
(四)存在问题、建议 |
(五)学校意见 (盖章) 20 年 月 日 |
附5: 所属学科:
学科代码:
项目编号:
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
验 收 报 告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承担单位:
起止时间:20 年 月至20 年 月
验收时间:20 年 月 日
教育部制
2004年11 月
一、计划任务、考核指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计划执行评价
二、项目负责人项目完成期内个人基本情况介绍(职称变化情况、获其它项目资助情况、获奖情况等)
三、研究取得的成果(受资助项目发表论文数、被引用次数、收录论文期刊的影响因子分别是多少、专利申报和获奖情况)
四、成果转化情况,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附证明材料)
五、该项目的人才培养情况
六、经费决算表
经费投入 | 经费支出 |
科 目 | 金额(万元) | 科 目 | 金额(万元) |
教育部拨款 | | 合 计 | |
承担单位自筹 | | 明细1 | |
其 他 | | 明细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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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余 额 | |
合计 | | | |
七、依托单位意见(注:此栏为学校填写)
八、主管部门意见(注:教育部直属高校不填此栏)
九、项目验收专家组意见
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验收委员会》专家名单
十一、有关附件
十二、结题验收项目成果简表
项目 情况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项目类型 | | 起止时间 | |
项目经费(万) | | 其中国拨 万 | 验收(结题)时间 | |
项目 组成 员 情况 | 姓 名 | 年龄 | 学位 | 职称 | 获得国家各类人才计划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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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 各类 后续 资助 情况 | 项目来源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经费 | 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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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成 果 | 序号 | 成 果 名 称 | 成果类型 | 获得时间 |
第1项 | | | |
第2项 | | | |
第3项 | | | |
第4项 | | | |
成 果 应 用 情 况 | 应用类别 | 效益说明 | 应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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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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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情况 | 人才培养情况 | 发表论著情况 |
国 家 软 件 登 记 | 专利情况 | 其 他 知 识 产 权 | 其他在读 | 博士后 | 博 士 | 硕 士 | 收录情况 | 论文情况 | 学术会议 | 论著 |
名称 | 已毕业 |
项 | 发明专利授权项 | 发明专利申请项 | 新型专利授权项 | 新型专利申请项 | | | | | 人数 | 人 数 | 人 数 | 人 数 | SCI篇 | EI篇 | ISTP篇 | 国内科技刊物 | 国外科技刊物 | 国际 | 国内 | 册 |
特邀报告 | 大会报告 | 分组报告 | 特邀报告 | 大会报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