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最新精神,我委对《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沪科〔2015〕461号)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原文件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6年9月12日
关于修订《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 联系电话:021-64252925(传真) 邮编:20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