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6-19   动态浏览次数:381

国科发社127

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财政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民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发挥好科技惠民、促进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科技惠民计划。为加强科技惠民计划组织实施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科技部、财政部制定了《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

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

科技处联系方式:卢红,64253496gxjs@ec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