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基金】(本校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16时)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生命科学部2023年度专项项目指南的通告
发布人:罗妍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26   动态浏览次数:10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现发布2023年度专项项目指南,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按项目指南中的要求及注意事项申请。

 

  附件:1.生物育种研究青年专项项目指南

2.多年生稻驯化改良与利用的基础研究专项项目指南

3.生命过程分子语言逻辑结构的AI解析专项项目指南

4.衰老引发慢性炎症的共性机制研究专项项目指南



(二)限项申请规定。

1. 本专项项目申请时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

3.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接收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0月31日16时。

2. 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指南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请注意:申请人应围绕本指南公布的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撰写申请书,针对本指南中拟资助的研究方向具体阐述拟开展的研究内容、方案及资金预算,不符的项目不予受理。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代码请按照指南要求选择。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资助。

(4)专项项目的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3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5)申请人应当按照专项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本专项项目总体科学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

题的贡献。

(6)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专项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7)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8)本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但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在项目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前(2023年10月31日16时)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在项目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在线提交本单位项目清单。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后面,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一并提交。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为实现本专项项目总体科学目标,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

2. 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多学科交叉,本专项项目将设专项项目指导专家组和协调推进组,每年举办一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上述学术交流活动并认真开展学术交流。


  特别注意:本校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16时,请有意申报该类项目的老师认真阅读指南,按照指南要求完成项目申请书的填报,自行上传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截止时间提交电子申请书,逾期提交的,项目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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