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评选2017年度“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公告
发布人:曹学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03   动态浏览次数:247

“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是经市科委批准,由上海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科促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和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会共同设立,由科促会承办的奖项。该奖项是上海市市一级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奖。

2017年,“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按下列条件,采用申报和推荐方式进行。优秀项目设特等、1等、2等及3等共四个奖励等级。

一、“优秀项目奖”的申报或推荐条件

1申报或推荐的项目企业必须是在上海市注册,且是申报项目的出资、立项企业;申报或推荐时须得到合作单位的同意。

2申报或推荐的项目必须是201211日之后立项的项目。

3凡已获国家级同类奖项(如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颁发的“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和促进奖”)的项目,不在申报和推荐之列

4申报项目应在重大技术创新、提高企业技术能级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申报项目在促进合作单位的科研、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有显著成效。

6推荐的项目必须是在本市、本行业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具有典型性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在产学研合作模式、机制创新等方面有建树的项目;为企业创造优异经济效益或为社会创造突出社会效益的项目;为参与产学研合作研发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研究生培养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

7申报或推荐项目,在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合作各方建立了良好、深层次的合作关系,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和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有成功的合作经验(或失败教训)及深刻体会。同时,申报或推荐时必须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的“产学研合作案例”。

8、申报或推荐项目企业及合作单位均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时间节点及要求:

1、从发布本公告之日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均可进入科促会www.tt91.com网站的“产学研奖”栏目,免费注册后进行申报并上传申报表。经主办方的资格审查合格后,申报者向科促会提交加盖申报企业、合作单位及企业所在区县科委(或经信委或商务委)公章的纸质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截止日期为930日。申报办法详见同时公布的“网上申报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步骤”等文件。

2、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的推荐工作,与申报同时开始,详见“推荐流程的公告”。

310月中旬,主办方组织专家根据《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评选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复评后,将评选意见在科促会官方网站公示,征求并处理社会公众意见。

同时,对推荐的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进行专家初评、调研和复议。

411月中旬,由奖励办公室将上网公示后,整理的公众意见和处理意见,以及专家对大企业优秀项目的复议,报送上海产学研合作奖励委员会审定。

5、在上海产学研合作奖励委员会对获奖项目及等级做出最后审定后,于12月中下旬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得“优秀项目奖”的企业、合作单位及项目组成员,分别颁发奖牌、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科促会联系方式

余老师电话:23188494;邮箱:kchyjp@126.com

唐老师电话:23188437;邮箱:tyl1941@126.com

余浩电话:23188493;邮箱:18501638568@163.com

蒋老师电话:23188494;邮箱:jibojiang0506@163.com

地址:北京西路860号(或泰兴路306号)市政协综合楼603室咨询部

  

上海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

2017613

校内联系人:孙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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